色、脉、症合参
色.脉、症都是疾病的反应。在一般疾病中,色、脉、症往往是相应出现。例如肝病色青,脉咳,胸胁痛、口苦、目眩等,便是色、脉、症相应。有时疾病的色、脉、症的出现是不相应的,须具体分析,了解疾病的全貌,认识疾病的本质,才能正确指导治疗。例如病人发热,面色潮红,表现为热证的现象。如果不加切脉,即用寒点泻下的方药,很容易发生偏差。脉象数而有力的,是实热证候,还算对症;若脉沉细无力,似有似无,或浮大而空,那是真寒假热,说用寒凉泻下就危险了。总之,在诊断过程中,须地观察,色、脉与症,不可分割来看,所以色脉症合参是诊断的重要原则。